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“氣味合而服之”及“毒藥為邪,食物養正”兩句話的涵義

        中醫經典著作《黃帝內經》指出:“毒藥攻邪,五穀為養,五果為助,五畜為益,五菜為充,氣味合而服之,以補益精氣。”其中,氣味合而服之,可以從以下兩方面理解:

1.     相同氣味相合:譬如“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牛肉棗葵皆甘”。即穀肉菜中同一氣味配合應用,可以增進這一氣味的作用。

2.不同氣味相合,有主有次:譬如“肝欲散“中的“食辛以散之”“用辛以補之”是同一氣味的增補與加強,發揮辛味發散的主要調治作用;“酸瀉之用酸味”起收斂作用,屬不同氣味搭配使用。

    由以上可見,“氣味合而服之” ,是最好的補養方法,因而,在飲食中,須要做到合理搭配、合理烹調,這樣,才能達到“補精益氣”的作用。

    對於“毒藥為邪,食物養正”此一問題,可以參照《黃帝內經.素問.五常政大論》中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;穀肉果菜,食養盡之。無使過之,傷其正也。不盡,行復如法”此一說法來瞭解。

    《黃帝內經》中認為“正氣存內,邪不可干” “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” ,這說明發病與否,取決正氣。正氣可因病邪攻伐損傷,而且病後服藥、飲食攝入不足或不進食等因素,都可對正氣有不同程度的損傷。特別是在病後,應根據藥物毒性的大小,決定藥物治療時間、袪病程度。餘病用五穀、五果、五畜、五菜等五味來調養,這樣,就可以讓正氣慢慢得到恢復,從而驅除餘邪外出,而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