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治病求本:一般來說,標根於本,病本能除,標也會隨之而解。所謂“治病必求於本”,這是確定治療原則的一種依據。
2.
標急治標:通常情況下,標病不急時要治其本。如果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,當標病要危及生命,或在諸多病理矛盾中,標病成為突出的主要矛盾時,就要當先治標,不然,就會耽誤病情,甚則危及生命。
3.
標本先後:“病發而有餘,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,病發而不足,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”。這是根據病證虛實確定標本先後治則,臨證時,應結合虛實的輕重緩急,審證論治。
4.
間者并行:這說明病情輕淺者,應標本兼治的治療原則。
5.
甚則獨行:這就是說疾病嚴重者,必須根據實際狀況,標急則獨治其標,本急獨治其本。
治病要因人、因地制宜的觀點,出自於《黃蒂內經.素問.異法方宜論》,治病所以要因人而宜,是由於不同地域、不同氣候環境、不同飲食生活習慣、不同體質下,有不同的發病特點,所以,臨床上治療時,就要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,
治病要因人、因地制宜的觀點,是古代醫家在長期實際觀察、醫療實踐中總結出來的,這些古老的醫學思想,與現代氣候區劃理論、醫學氣象學思想、醫學地理學思想相一致,因而,黃蒂內經中的這些思想和理論,對臨床實踐,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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