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9日 星期日

《黃帝內經》提出怎樣的方制及其對方劑的分類

     根據藥物作用的主次確立“君、臣、使”的組方原則。《黃帝內經》提出“主病之謂君,佐君之謂臣,應臣之謂使”“偶之不去,則反佐以取之”的理論。
    其中,在方劑中,針對病變主要方面,發揮主要治療作用的藥叫君藥。輔助君藥以加強其療效的叫臣藥。引藥達於病所或調和諸藥的藥物叫使藥。
    經文提出了大、小、緩、急、奇、偶()、反佐等方劑的分類,這些類別具體如下:

1.     大方─所謂大方,就是藥味多而藥量小的方劑。對此,《黃帝內經.素問.至真要大論》是這樣論述的:“大則數少,小則數多,多則九之,少則二之。”
2.     小方─所謂小方,是指藥味少而藥量多的方劑。
3.     緩方─所謂緩方,就是指藥性為和之方。在臨床上,緩方比較適用於人體上部的病變。
4.     急方─所謂急方,就是指藥性峻急之方。在臨床上,急方主要適用於人體下部的病變,如經文說:“補下治下治以急”。由於急方選藥氣味均厚,故藥性主降,藥力峻急,能直達病所。
5.     奇方─所謂奇方,就是由單數藥味組成之方。病在上在外者,可用奇方治療。
6.     偶方─所謂偶方,就是由偶數藥味組成之方。病在下在內者,可用偶方治療。
7.     反佐─所謂反佐,就是指主方內反佐以與病情寒熱性質相同之要,以治寒熱真假而易格拒之疾。

    根據經文所提出的方劑分類,後世歸納為“七方”,這些不同方劑的組方原則,可以說是方劑學發展的奠基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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