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列全論大法、六經正義、合併啟微、風寒辨惑、溫暑指歸、痙濕異同、平脈準繩等七篇;卷下列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少陰、厥陰病解及製方大法等七篇。 認為仲景之六經為百病立法,不獨為傷寒一科。 強調六經分證皆兼傷寒雜病,傷寒之中最多雜病,內外夾雜,虛實互呈,對臨證治療頗多啟發。 又認為仲景之六經是“經界之經,而非經絡之經”。 提出六經為六區地面之說,以六經喻同列國,“腰以上為三陽地面”,“腰以下為三陰地面”,再細分,如“內由心胸,外自巔頂,前至額顱,後至肩背,下及於足,內合膀胱,是太陽地面”,其餘五經均作分區描述。 柯氏將六經認作全身的六個分部,分別把有關的髒腑、肌表、經絡、組織、苗竅有機地聯繫在一起,而不局限於經絡。 並明確指出“經絡之經,是六經道路,非六經地面”。 至於侵犯六經之邪,認為有正邪、客邪之別,客邪多從三陽由外而入,正邪多由三陰自內以生。 若明六經地形,則能握疾病之樞機,操治病之規則。 六經地區之說對六經實質的研究頗有意義。 柯氏對仲景脈法,亦有獨到見解,認為仲景立法只有脈之體用上推求,不在脈之名目上分疏,如以陰陽為體,則浮、大、動、滑、數為陽之用,沉、澀、弱、弦、遲為陰之用,對掌握仲景脈法有參考價值。 還綱領性地敘述六經分證的辨證論治,主張掌握仲景活方活法,不拘病之命名,推求證之切當。 針對錶裡、寒熱、虛實諸證,認為仲景處方參考“七方”“十劑”之製,隨證而設。 指出仲景立方精而不雜,總以六方為主,其他諸方從而加減,其歸納甚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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