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

“間者併行”及“標本相移”的意思為何?

     “間者併行”,一語出自《黃帝內經》,意思是說,臨證治病要依據疾病標本的輕重緩急而治,對於病情輕緩病證,應標本兼治。
    從臨床上來分析,病證屬純陽純陰、純虛純實者少,虛實夾雜、表裡相兼、新舊同病者多。在病勢不太危急的情況下,多數病證應標本同治。當分析標本偏頗的側重,或治標顧本,或治本顧標,或標本齊顧。如《傷寒論》第十八條記載“喘家作,桂枝加厚朴杏子佳”。素有咳喘宿疾,復中風邪,新病舊病悉標本同治。在臨床上,治療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,多運用這種治療的原則。

    “標本相移”出自於《黃帝內經.素問.標本病傳論》其大意是認為先病為本,後病為標,急則治標,緩則治本。標本先後的治療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須根據急病的輕重緩急靈活處理。
    通常情況下,標根於本,病本能除,標亦隨之而解,則先治其本,即先治其先發之證。在疾病的發展演變過程中,如果標病將要危及生命,或在諸多病理矛盾中,標病成為突出的重要求矛盾時,就當先治標,否則,就會錯失治療良機,甚至危及生命。
    總之,“標本相移”的治療方法,沒有先後次序,沒有固定不變的程式,是一種根據疾病的具體情況來選擇治療重點的法則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