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指疾病先後的標本。病之先成者,如病因、病機及原發病、先發病為本;病之後生者,如因病因病機而引發的病證、症狀、繼發病、後生之病者為標。
又如從病因和症狀來講,病因為本,症狀為標,病因是引起疾病的根本原因,它決定著疾病的性質、種類和證候特點,而症狀是疾病的外在表現,是內在臟腑病理變化在外的反映。治療要抓住疾病的本質,針對病因進行治療,病因已除,症狀自然就能消除。
2.
指經脈的標本。經脈所起之處為本,經脈所過之處是標。如《黃帝內經.靈樞.衛氣》所說:“能知六經標本者,可以無惑於天下,”
3.
指六氣陰陽的標本。運氣學說認為,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為本,其所產生的氣候特點及其三陰三陽屬性為標。
4.
指水腫併證的主次病機標本。如《黃帝內經,素問,水熱穴論》說:“其本在腎,其末在肺,皆積水也。”
5.
指醫患病治之間的標本關係。如《黃帝內經,素問,湯液廫醪醴論》說:“病為本,工為標,標本不得,邪氣不服。”
6.
病在上、在外、在氣者為標,病在下、在內、在精血者為本。如《黃帝內經.靈樞.師傳》說:“春夏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;秋冬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”
由以上可見,《黃帝內經》關於標本的涵義很多,應用的範圍很多,它既可以表示相互對應的兩種事物,也可以表示一事物內部存在兩種相對的屬性。因而,本可以作為多種事物的抽象屬性,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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