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平息調脈,《黃帝內經》是這樣論述的:“常以不病調病人,醫不病,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。”這就是說,醫生用正常的呼吸,測候病人的脈跳速率。
平息調脈的基本要求是“以不病調病人”,即醫生必須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,通過調節自己的呼吸,使呼吸均勻平穩,達到常人呼吸與脈率五動一息的標準,以此去測定病人的脈搏數,衡量病人脈搏的快與慢。
平息調脈這種方法,對於現在的中醫臨床,依然有極其重要的應用價值。
平息調脈法是用正常的呼吸,測候病人的脈跳速率,因而,運用時,一定要注意以下事宜:
1.醫者的呼吸息數,必須達到常人呼吸與脈率五動一息的標準(相當17─18/分鐘),不然,所測的病人的脈率,就會出現一些誤差。
2.醫者應避免深長呼吸(潤以太息),在潤以太息的情況下所測的脈數,當去除之。
3.如果沒有熟悉準確掌握平息調脈法,可以讀表,按17─18/分鐘呼吸和72-85次/分鐘心動大體標準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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