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althgo
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
什麼叫做「健康食品」?
我國健康食品管理法在
1999
年
2
月
3
日
公布,自此以後「健康食品」就不能隨便亂用。在
2006
年修法後,明訂其定義為「指具有保健功效,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」,而所謂保健功效定義為「增進民眾健康,減少疾病危害風險,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功效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」。
而目前衛生署認定的保健功效包括:
(1)
調節血脂功能;
(2)
免疫調節功能;
(3)
腸胃功能改善;
(4)
改善骨質疏鬆;
(5)
牙齒保健;
(6)
調節血糖;
(7)
護肝
(
針對化學性肝損傷
)
;
(8)
抗疲勞功能;
(9)
延緩衰老功能;
(10)
輔助調節血壓功能;
(11)
增進鐵西吸收能力;
(12)
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;
(13)
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。
以上是健康食品管理法,對於「健康食品」的定義及衛生署認定的保健功效。因此,對於保健食品更應有清楚的認知,否則;既花錢又徒勞無益,只帶來心理安慰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