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骨折發生機理,脊柱骨折分為屈曲型骨折和伸直型骨折。若暴力使脊柱過度屈曲而損傷,稱屈曲型骨折;若暴力使脊柱過度伸直而損傷,稱伸直型骨折,以前者為多見。根據骨折穩定程度,脊柱骨折又可分為穩定骨折和不穩定骨折。如椎體單純壓縮骨折,且壓縮小於椎體高度的1/2;單純橫突或棘突骨折;第3腰椎以上的椎板骨折等,均屬穩定骨折,骨折無進一步移位的傾向。若椎體壓縮在1/2以上,椎體壓縮骨折伴有棘上、棘間韌帶撕裂;粉碎性壓縮骨折;骨折伴脫位;以及腰4~5的椎板、關節突骨折,均屬不穩定骨折,由於脊柱的穩定性被破壞,不經妥善處理有再移位的趨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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