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

臨床上為什麼會出現“有病熱者,寒之而熱”“有病寒者,熱之而寒”的變化?

    在臨床上,有時會出現“有病熱者,寒之而熱”“有病寒者,熱之而寒”的變化,這是由於沒有分清寒熱病證的虛實之性,不懂得虛熱與實熱、虛寒與實寒,病本不同,治療不同的道理。而誤把虛熱當實熱治,用苦寒泄熱,虛寒證作實寒治療,用辛溫散寒。陰虛不能治陽之發熱。若以苦寒泄熱,則不惟陽熱不減,且陰愈傷而火愈熾;對於陽虛之寒,如果不明此“寒” ,乃陽虛失於溫煦而致,蓋用辛溫發散,則不但陰寒不退,而反傷陽氣,且陽愈耗而寒愈盛,因而,都可見“新病復起”。

    由以上可見,最好的治療方法應為陰虛熱證,因病本於陰虛,故應滋陰以制陽,“壯水之主,以制陽光” ,其熱自退:陽虛寒證,因病本是陰虛,故應補陽以抑陰,即“益火之源,以消陰翳” ,其寒可自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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