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2日 星期四

政和新修經史證類備用本草成書年代及背景

    北宋末葉,唐慎微以仁宗朝勅撰之嘉祐補注本草及本草圖經二書各別披閱不便,遂併二書為一,名曰經史證類備急本草。此書據推定乃自哲宗元符元年至徽宗大觀元年(西元一○九八~一一○七)之十年間所完成者。此稿本為孫覿所得,請艾晟為之校刊,書成於大觀二年(一一○八),名曰經史證類大觀本草。政和六年(一一一六),徽宗詔曹孝忠等八人校刊為勅撰之政和新修經史證類備用本草,併曩之三十一卷為三十卷,另有目錄一卷。收藥一千七百四十六種,後世略稱此三書為證類、大觀及政和本草,其內容雖有小異,事實上則不過為同書之改訂版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泰和甲子下己酉(南宋理宗淳祐九年,蒙古定宗四年,一二四九,按金已亡十五年),平陽人張存惠覆刻此書於晦明軒,並將寇宗奭所著之本草衍義(書成於政和六年,刊於九年〔一一一九〕,收藥四百七十三種)之藥材記事隨文散入書中,稱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,簡稱重修政和本草。證類本草各版本中以此書之刊本為最多,至明代止將近二十種刊本。文中有「衍義曰」者均為此一系統之刊本,臺北市南天書局於民國六十五年八月,據晦明軒本之覆刻本以重景,乃證類本草各版本中現存最早之版本,而見重於今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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