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滯証又稱為氣鬱証,是指體內氣機運行不暢,停留在某一部位所產生的病變。或某一臟腑氣機不利,氣行阻滯而不暢,從而產生臟腑機能失調或障礙等病理改變。在臨床上,常見的氣滯証有肝氣鬱結、脾胃氣滯。
臨床上常見的氣滯証多與這些臟腑之功能失調有關。但是,形成氣滯的常見原因,則是由於精神刺激、飲食失調或者外邪侵襲所致。其中,精神刺激、情志抑不暢,則可使肝失疏泄而致肝鬱氣滯。如果飲食失調,氣機不利,也可使脾胃腸之運化、升清、降濁、傳導功能失調,可導致脾胃腸道氣滯。如果外邪侵襲,阻滯肺氣,肺失宣降,則可致肺氣壅滯。
氣滯証的病機是:氣鬱壅滯,聚而不行,故脹滿而悶。氣機失暢,氣血一時性失於暢通,不通則痛,因而,引發疼痛。但由於機能障礙,非有形之邪,而且“聚散無常”,故其脹痛,時輕時重,時脹時消。如果表現為痛無定處,游走串痛者,則多屬肝氣串痛。
氣逆,為氣機升降失常,臟腑之氣上逆,失於和降的一種病理反應。在臨床上,氣逆証,一般多指肺氣上逆、胃氣上逆、肝氣升發太過而致的肝氣上逆而言。
氣逆証的成因是,肺氣上逆多由外邪侵襲或痰濁壅滯,導致肺失肅降而氣機上逆;胃氣上逆,則多由胃寒停飲,或痰食阻滯,或邪犯胃腑,胃氣失於和降而氣機上逆;肝氣上逆,常為肝鬱氣滯的其他病理表現,或常與氣滯同時併見。多由於大怒傷肝,肝氣暴張,升發太過而上逆,或由於肝氣鬱滯,氣鬱久而化火,氣火上逆而導致肝氣上逆,肝陽上亢之証。此外,由於驚恐等情志因素,損傷肝腎之氣,或氣鬱橫逆而上沖,或氣挾寒飲而上逆,則發作奔豚病証。
通常情況下,氣滯証常表現為悶脹、疼痛。其特點為脹重於痛,時輕時重,時脹時消,也常有“攻痛”“串痛”性質,部位不完全固定,而且每在噯氣或失氣後暫時緩解或減輕。同時,由於氣滯部位不同,因而,悶脹疼痛之臨床表現也各有特點。比如,肺氣壅滯,則見胸滿而悶痛,咳嗽喘促。胃脘氣滯,則可見胃脘脹痛。腸道氣滯,則可見腹脹,走串疼痛,失氣則舒,或便秘,或裏急後重等症。
氣逆証的臨床表現為:肺氣上逆,則可見咳嗽喘息;胃氣上逆則發扼逆、噯氣、惡心、嘔吐;氣氣上逆氣逆則可見頭痛、眩暈、昏嗽,甚則嘔血等症;奔豚病証,則可見氣從少腹上沖胸脘咽喉等症。
總之, 氣滯、氣逆的病因不同,臨床表現也有所不同,因而,治療時,一定要根據這種表現,對症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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